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4月26日,市委巡察一組對福建一建集團黨委開展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市委巡察一組向福建一建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落實整改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集團黨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將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先后召開學習會、專題民主生活會、推進會,原原本本學習反饋意見,逐字逐句領會巡察建議精神。集團黨委以旗幟鮮明講政治的態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覺,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決把責任扛起來、標準高起來、紀律嚴起來,堅持全面整改與系統建設相結合,注重標本兼治與推動發展相統一,在制度、機制等方面下功夫、補短板、強弱項,確保反饋問題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
(二)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切實推動巡察整改任務落地落實。集團黨委堅決扛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指導、督促巡察整改工作。9月27日,制定下發《關于落實市委巡察一組對福建一建集團黨委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閩一建黨委〔2023〕37號),明確整改問題的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整改時限。集團黨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組織召開黨委會,全面動員部署;嚴格按照巡察整改“四個親自”要求,對重點問題、重要措施落實情況親自督促協調解決,推動整改全面落實;集中整改期間,主持召開集團黨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2次黨委會、6次巡察整改領導小組會議。集團班子成員堅決落實巡察整改“一崗雙責”,從各自分管領域,共同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
(三)正視問題、動真碰硬,切實推動巡察反饋問題真改實改。整改方案下發后,按照整改工作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思路,建立整改工作清單和整改臺帳,實行掛圖作戰、逐項銷號,確保逐項逐條整改到位。緊盯整改時間節點,對具備整改條件、當即就能解決的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對需較長時間深入整改事項,在集中整改期間取得階段性成效,之后轉入長效整改。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聚焦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企業不深入。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2023年4月以來,集團黨委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會議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等內容,作為黨委會、理論中心組學習的“第一議題”,第一時間組織傳達學習。二是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2023年9月至12月,集團黨委會、理論學習中心組落實“第一議題”學習5次,提出貫徹落實措施20項,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轉化成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全力推進集團高質量發展。三是推動理論學習常態化、長效化。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深入學習《習近平著作選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摘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結合企業實際開展研討交流,持續推進理論學習往深里做、往心里走、往實里抓。
2.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重要論述有差距。
(1)經營效益不高。
整改情況:一是提升經營效益。完善“聯效聯保”經營承包責任制,支持和鼓勵區域分公司“走出去”,在新一輪(2024~2026年)區域分公司承包經營中,提高A2值(必保利潤考核值),以確保企業經營效益。制定三明市區域工程項目管理費計取標準,發布《關于三明生態新城片區和梅列片區工程項目管理費計取標準的通知》(閩一建市〔2022〕7號)《關于三明荊東片區及其他區域工程項目管理費計取標準的通知》(閩一建市〔2022〕36號)《三明區域業務拓展流程及項目管理費計取辦法》(閩一建市〔2023〕99號)等文件,明確各類型項目上繳集團的管理費和必保利潤,實現更高的經營效益。二是強化資金運轉。加強應收賬款的回收工作,2023年收回由集團墊資施工的徐碧舊城改造甲頭安置地(新村)工程款0.96億元,累計回收工程款1.56億元。三是擴大板塊收入。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板塊經營,從傳統模式的地產開發向差異化、高品質產品過渡,對重點區域地產項目加強評估,審慎決策,提高市場競爭力。積極扶持建筑設計院、建設發展、明盛、鋼構、貿易、機制砂等分(子)公司,在承接的總承包項目中以專業分包方式分包至相應分(子)公司,助其提高經營成效。
(2)市場競爭力不強。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走出去”發展戰略。積極拓展區域外市場,2023年以來成立了新疆分公司和安徽、江西、西安三個區域聯絡處,已完成各地的企業入駐備案與投標信息鎖辦理。開辟市場新領域,積極推進與杭州藍城集團的項目合作,拓展市政、地產等項目建設。協同共進,積極對接省內項目,主動參與福清、永泰、石獅等地政府回購安置房項目的開發建設。二是做強“盛”字板塊公司業務。充分發揮明盛、鷺盛、榕盛、龍盛區域子公司的作用,對于各區域小規模公開招標(建筑工程3000萬以下、市政工程2500萬元以下)由區域子公司參與投標,進一步提高市場競爭力。三是加強區域內項目對接。集團參與華東師大附屬三明中學建設項目競標并中標,合同造價2.8億元。四是完善制度建設。制發集團《分公司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優化考核辦法,每半年一次發布分公司考核得分,在擇優選擇施工項目承包團隊中強化分公司考核成果的應用。
(3)抵御風險能力較弱。
整改情況:一是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已即時收集梳理風險管理情況及相應整改資料,跟蹤實施集團“戰略、市場、生產、安全、質量、財務、法律”等七大風險全過程管理,及時針對相應風險點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實現閉環管理。二是提高企業凈資產。積極爭取市上資產劃入,做大企業資產總量。2023年7月已爭取到市上劃轉的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土地資產,進一步壯大企業凈資產規模。三是降低資產負債率。嚴格執行集團確定的所屬企業2023年度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的規定,每年檢查落實,確保子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集團下達的指標。2023年10月,完成日月芳華、錦繡家園房地產項目收入結轉19.13億元,降低合同負債19.13億元。
3.現代企業制度不夠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1)企業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管理制度。根據《關于三明生態新城片區和梅列片區工程項目管理費計取標準的通知》(閩一建市〔2022〕7號)《關于三明荊東片區及其他區域工程項目管理費計取標準的通知》(閩一建市〔2022〕36號)《三明區域業務拓展流程及項目管理費計取辦法》(閩一建市〔2023〕99號)確定的相應項目管理費收取費率,即時對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已開工的25個項目簽訂項目內部“聯效聯保”承包協議。對2021年4月以后承接的62個項目,已完成簽訂承包協議并歸檔。對今后新承接項目,在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將即時按規定簽訂項目承包協議。二是積極推進審計工作。已完成2021年、2022年內部審計現場取證和審計底稿的審核工作。
(2)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組織學習。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視頻會議,層層壓實安全責任,切實提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二是強化檢查力度。成立綜合檢查組,組織開展月度、季度及各類專項檢查,加強隱患排查和整改,進一步強化安全管控力度。在2023年第三季度開展的在建工程綜合檢查中,共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28份、查出隱患120條,整改率和及時率達100%。三是完善規章制度。修訂公司《創優創安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工程項目創優創安管理,設立“創獎”基金,并專款專用,鼓勵各項目積極爭創優質工程;制發《建設系統記分值、扣分值獎罰辦法(2023年版)》,嚴格執行各類評價記分獎罰辦法,做到獎罰分明。2023年第三季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共獎勵102960元、罰款188000元。四是加強創獎指導。建立創優聯絡人,將創優創安工作納入月度、季度等檢查范圍,每季度匯總發布《各項目創優創安情況》,并對點跟蹤各項目創優進展情況。2023年,集團承建的2個項目榮獲“閩江杯”優質工程獎;1個項目榮獲“閩江杯”優質專業工程獎;12個項目獲市級優質工程獎;13個項目獲省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交流)項目,10個項目獲市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優良項目。五是加強信用管理。重視信用分管控,調整由集團總經理親自分管企業信用管理,持續完善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建設。每季度召開信用綜合評價體系領導小組會議,研究企業信用排名并進行動態管理。2023年第三季度,企業信用評價房建排名位列全省第33名;2023年第四季度,企業信用評價房建排名位列全省第23名。
(3)信息化管理體系不夠健全。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統籌規劃。進一步加強集團信息化建設頂級設計,已擬訂《福建一建集團信息化建設三年規劃(2024年-2026年)》。二是推進系統集成。已完成財務、人資系統升級改造擴展建設方案,擬通過財務、人資系統與工程項目管理系統集成,達到數據共享。三是加快欠款回收。積極推進項目和分公司債務清理,做好項目工程進度款回收和結算工作,以歸還集團墊付資金。對已結算工程項目形成的應收賬款適時采取法律措施追回欠款。
4.黨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教育引導。11月24日,集團黨委中心組(擴大)集中學習《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提高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的思想認識,準確把握國有企業黨委的職責定位,真正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二是嚴格落實制度。按照《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閩一建黨委〔2022〕22號)厘清的“三重一大”決策權限,凡屬“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時,根據具體內容,提交黨委、董事會、經理層討論研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三是堅持立行立改。從2023年4月巡察組進駐以來,集團黨委會議題提前準備,沒有出現臨時動議、未議先動、先定再議事項。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黨委僅履行前置研究討論,不作最終決策和決定,依照法定職權由集團董事會、經理層作出決策或決定。四是落實報備制度。按照《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綜合監督單位黨(工)委工作協調機制(試行)》要求,集團黨委討論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會議,提前向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報告議題和內容,邀請紀檢監察組人員參加或列席,接受上級監督。
5.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
(1)落實落細意識形態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集團黨委中心組組織再學習《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提高領導班子成員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二是壓實責任。在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中,明確1名黨委委員分管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八個納入”要求,明確將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職責情況作為2023年度中層干部考核內容之一。三是落實制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剛性要求,7月18日向市國資委黨委專題匯報2023年上半年集團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9月20日,第20次黨委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10月23日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研討意識形態工作。
(2)意識形態陣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開設學習專欄。按要求在集團官網開設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專欄,于7月6日、10月9日分別進行學習《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第二卷、《習近平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信息更新,其他欄目信息每周做到及時更新。同時,在集團微信公眾號增加政治理論宣傳欄目,并指定專人及時上傳各個階段相關政治理論宣傳的內容。二是嚴格審核流程。非信息類的稿件按要求通過集團OA系統“公司媒體及外宣信息發布審批單”,設置初審、復審、終審流程,并根據信息稿件內容分發至分管領導審核,待全部流程審核完畢后再發布信息。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6.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監督檢查。制定《機關職能部門察訪核驗辦法》,重點對貫徹落實集團各項決策部署、執行各類會議(黨委會、總辦會、月例會、專題會等)議定事項、辦理領導批示件、推進項目建設、各項管理制度執行與落實、“六型”干部整治、報送各類材料報表、巡察審計反饋問題整改等內容,每月不定時組織開展一次察訪核驗工作,提升機關效能作風。二是推進整改落實。集團承建的麒麟山棧道項目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竣工驗收,并于2023年9月27日整體移交給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管養。沙溪河東岸公共自行車道路項目已完成工程量現場確認及竣工圖繪制,對驗收的標準與驗收程序進行了議定。沙溪河西岸公共自行車道路項目于2023年8月6日完成竣工驗收,目前已提請業主單位三明市園林中心辦理主體和綠化工程移交手續。認真落實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11月1日,集團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巡察反饋問題班子成員照單全收、逐條對照檢查,認領各自分管領域問題,并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三是嚴明工作紀律。針對辦事拖拉、效率低下,工作馬虎應付等問題,集團黨委已于11月20日對建筑設計院、新城分公司、公路分公司等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7.維護職工權益的意識不強。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業務學習。11月17日,組織集團人事干部集體學習領會市人社局和市國資委等部門相關文件精神,正確理解工資總額的核算方式、范圍等內容,提升人事干部隊伍理論素養、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二是維護職工權益。本年度公司實際生產經營任務指標完成情況和工資總額預算完成情況等核算工作已按規定報市國資委核準,根據核準的數額,修訂完善了工資專項集體勞動合同,實現職工收入與企業效益同頻共振,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合法權益。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對造價審核中心完成任務量進行了重新考核核算,并規范了造價咨詢服務費收取標準。同時,對承包試行期的協議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了《造價審核中心經營業績和薪酬考辦法》,并嚴格按約執行。四是嚴明工作紀律。針對工資總額和專項集體合同工作把控不嚴的問題,集團黨委已于11月20日對工會相關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人力資源管理部原經理已離職不給予責任追究。
8.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夠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教育引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組織辦公室和財務資金管理干部集體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實施辦法,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正確把握業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規范列支財務賬目。二是加強監督檢查。組織人員對公務用車、業務接待管理情況開展檢查,舉一反三,嚴格執行集團《業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車輛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完善接待工作臺賬,如實列支接待費用。加強日常用車管理,規范購置公務用車,堅決杜絕違規購車現象。三是嚴明工作紀律。原集團綜合辦副主任作為購車經辦人,機械照搬集團黨委會議對購車提出的“節省開支、質量可靠、性價比較高”要求,沒有嚴格按照三明市《國企車改實施意見》的規定提出購車建議和方案。在購車控價方面,簡單套用賣方的評估價再打9折的價格作為成交價,沒有從集團作為購方的角度進行再評估,導致“評估時間早于黨委會研究時間”的問題。因其在2023年2月已退休,不給予責任追究。
9.資金資產管理不到位,存在較高經濟風險。
(1)資金管理存在風險。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警示警醒。12月23日至24日,組織集團95名財務資金管理干部集中學習“企業財務管理、項目資金管控、稅票風險防控等有關政策”,并對相關事件進行實例剖析,切實提升干部合規意識和履職能力,準確掌握業務政策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制度規定。二是強化風險管控。加強公司內控制度執行,將業務部門督查把控的項目人、材、機、分包“四類表”和項目經理確認的“債權債務清單”,以及與公司與正規城建制單位簽定的服務類合同、其提供的正規增值稅發票等,作為項目付款申請的必要條件,同時,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公收款賬戶進行款項結算,以避免產生資金與稅務風險。三是加強監督檢查。集團紀委已組織人員對沙縣城南水廠項目和申報特級資質資金支付等問題進行了核查,針對項目責任承包人資金借款問題,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獲勝訴,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能執行到位,可望收回全部超付或超借資金)。針對白條支付問題,已責令明盛公司進行整改。四是嚴明工作紀律。針對資金審核把關不嚴、資金流向跟蹤不到位,白條支付的問題,集團公司已于2022年3月對城南水廠項目的主管部門(直屬部)時任財務負責人采取調離崗位,下派其他分公司工作;集團黨委已于11月20日對時任明盛公司財務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對明盛公司、直屬部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提醒談話。
(2)固定資產管理不嚴格。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業務學習。11月17日,組織集團本部及各權屬企業辦公室管理人員集體學習《集團行政事務管理辦法》,正確理解企業固定資產管理流程,要求嚴格按制度執行,提升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二是堅持即知即改。2023年6月,已在管理系統中完成70項資產報廢的全部流程和手續。舉一反三,對2021年以來固定資產報廢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三是加強資產管理。制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集團資產管理的通知》(閩一建綜函〔2023〕118號),進一步摸清固定資產底數,將各權屬企業資產分層分類納入統籌管理,于2023年12月已完成對現有資產的梳理、核對、清查工作,建立明細臺帳,要求每月反饋資產變動情況,每年6月開展一次資產盤點工作,全面準確掌握集團本部及權屬企業固定資產情況。四是嚴明工作紀律。針對固定資產工作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集團黨委已于11月20日對綜合辦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
10.項目和采購管理比較混亂,存在較高廉潔風險。
(1)項目內部承包比選、物資和勞務采購等制度執行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工作程序。重新修訂完善集團《工程建設項目內部選擇承包團隊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內部比選范圍、比選流程及各項風險控制,做到公平、公正。2023年7月至12月,集團承接的經營項目均按規定進行內部比選,完成了三明某學校建設項目內部經營承包管理團隊預比選、下洋片區E-20地塊和三元區棚戶區改造白沙C片區房地產開發“聯效聯保”經營承包、三明市沙縣區雙山花園西側A地塊“聯效聯保”經營承包土地競拍等比選工作。二是加強業務學習。組織集團本部及各權屬企業相關業務人員學習《三明市屬國有企業采購行為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對集團項目達到公開招標的暫估價部分進行合規審批,要求按照規定進行采購,嚴格做到在公開交易市場上公開招標。三是完善制度建設。2023年12月,制發集團《小規模采購行為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采購范圍、規模、金額及采購方式,進一步規范采購審批流程和監督管理,并嚴格執行。四是嚴明工作紀律。針對集團承包項目大多以專題會議形式指定,物資和勞務采購未嚴格實行公開招標等問題,集團黨委已于11月20日對市場經營部、明盛公司等相關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2)經營管理承包責任制存在諸多風險。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集團在區域分公司、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方面的“聯效聯保”經營責任制承包管理,今后在簽訂“聯效聯保”經營責任制承包協議時,明確嚴禁分公司管理層設立的私人市政工程類或建筑材料類公司與集團發生工程分包、材料采購等業務及資金往來。二是強化集團管控。堅持實行特派員制度,集團向承包分公司委派特派員一名,代表集團負責分公司財務、資金和公章的管理工作。加強印章管控和合同評審,嚴禁使用承包分公司和項目部公章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前由項目部、分公司上報集團進行評審,評審合格后由集團統一對外簽訂。三是積極追收欠款。適時對4個項目實際經營承包人采取法律措施追收借款本金和利息。目前已對建陽建發悅城工程項目的實際經營承包人進行法律訴訟,于2023年8月11日公開開庭審理,集團已勝訴,在執行中。四是維護企業權益。集團已責成福州分公司按工程項目所涉及虛開的發票金額,上交集團已補繳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并從工程項目的工程款中扣回,由項目實際經營承包人承擔,目前已全額上繳了應繳金額。五是加強風險防控。修訂和完善了集團《合約管理辦法》中項目材料采購合同條款,增加材料采購價格確認書和月份材料采購清單,確保材料采購的真實性,并保證項目材料債務清單的準確性,防范合同履約和增值稅發票風險。
(三)聚焦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1.黨建工作責任制不落實,黨組織政治功能弱化。
(1)黨委抓黨建意識不強。
整改情況:一是壓實工作責任。已在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中,安排一名黨委委員負責抓黨建工作。重新修訂《黨委工作部工作職責》,黨委工作部副部長為黨建工作專責崗位,負責所屬黨支部建設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二是細化考評內容。公司黨委對所屬8個黨支部2023年度黨建工作考核,嚴格按照《2023年度黨支部工作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考評細則》列出的28項內容,逐項考評打分。已將黨建工作考核指標列入分(子)公司管理考核辦法,權重占比8%。
(2)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制度。以開展第二批主題教育為契機,把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指導督促黨支部嚴格落實各自制訂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工作計劃”,主題教育期間,支部書記上黨課1次,每兩周組織黨員開展1次集中學習,開展“黨旗在一線高高飄揚”活動。在召開2023年度主題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時,公司黨委成員指導并參加所聯系支部組織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做到思想再提升,并對組織生活會召開情況進行點評。二是加強督導。巡察期間已部署8個黨支部制定2023年黨建工作計劃,報黨委工作部備案。今后每年年初黨委工作部將指導落實此項工作。各黨支部已按要求指定專人記錄支部工作手冊和黨小組工作手冊,黨委工作部進行年中督導、年底檢查。三是嚴明紀律。針對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基層組織生活會“辣味”不足的問題,集團黨委于11月29日對相關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
(3)黨員監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做好入職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2023年10月以來,人力資源管理部認真審核招聘人員《登記表》和個人檔案材料,招聘人員身份是黨員的,黨委工作部同步進行黨員檔案材料審核和組織關系接收。針對22名入職黨員組織關系未轉入,2名已離職,1名已退休,11月上旬黨委工作部向19名組織關系未轉入的入職黨員所在的8個用人單位發出組織關系轉入通知,在職黨員6人已轉入,其余13人屬于待崗人員和項目施工短期聘用人員。二是做好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工作。2023年4月以來,集團退休黨員4人、離職黨員4人,組織關系均已轉出。針對巡察指出7名離職黨員組織關系未轉出,除1名所在社區支部認為其長期沒有在當地生活拒絕接收外,其余6名均已轉出。三是及時完成預備黨員轉正的討論審批。2023年集團黨委所屬各支部預備期滿6名預備黨員,均在滿期后一個月內召開黨員大會討論,黨委在收到支部請示后一個月內完成審批,全部符合“一般一個月內討論”“三個月內審批”的要求。四是足額繳交黨費。黨委工作部布置各黨支部重新核定2019年以來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和比例,糾正黨員交納黨費比例計算錯誤5名,補交黨費1381.56元。今后各黨支部每年以1月份發放的工資為基數,核定黨員年度月交納黨費數,并報黨委工作部審核后執行。
12.干部和人才隊伍培養機制不健全。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培養年輕干部。組織開展優秀年輕干部摸底調研,結合集團發展實際,梳理優秀年輕人才85名,建立年輕干部、女干部、黨外干部人才庫,進行“蹲苗”培養,持續優化年齡學歷結構,做好人才梯隊建設工作;2023年以來,新提任3人1988年后出生的年輕干部,占比達60%;選派4名年輕干部到市國資委、市發改委等部門掛職交流、跟班學習,選派1名年輕干部參加上海人社局組織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訓”,外派2名設計院年輕干部對外交流學習。二是多措并舉留住人才。完善薪酬制度,工資分配向一線專業人才傾斜,由項目申請給予專業人員核發每人每月1000元至12000元的崗位津貼,對5名“雙一流”應屆生,核準發放5年特殊津貼,已累計發放23.7萬元。鼓勵扶持青年員工參評職稱、考取短缺專業執業資格證,對取得第二專業及以上的中高級職稱和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干部,分專業、分等級、分類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23年以來,共發放33.1萬元一次性獎勵補貼。打通人才成長通道,注重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發展,發揚“師帶徒”優良傳統,2023年以來,已提升4名新進年輕干部技術技能。制定《機關總部職工下基層鍛煉工作方案》,對沒有基層經驗的機關年輕干部,計劃用2-3年時間分批分類下基層歷練,持續“壓擔子”培養。精準培訓專技干部,2023年以來,組織開展培訓教育37次,證書培訓1296人次,通過行之有效的方式培養內部人才,助推企業可持續發展。三是增強職工凝聚力。常態化開展節日慰問、生日祝福、夏送清涼等活動,2023年舉辦了職工慢跑、重陽節登高及療休養活動等,不斷增強職工的歸屬感和凝聚力,營造和諧濃厚的大家庭氛圍。
13.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扎實。
(1)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已制定集團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2023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二是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已于2024年1月12日召開集團領導班子成員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述責述廉會議,并進行民主評議,今后每年度安排一次。三是堅持“黨委主導、紀委督導”,已完成“強促推”未整改問題的清單匯總,已進行“再調研、再督改”工作,督促整改。
(2)嚴的基調向下傳導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每年年初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部署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生產經營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并將履行“一崗雙責”納入班子成員年度述職報告,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二是按照《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2023年9月份以來,班子成員深入所聯系支部上黨課每人1次,共8次。三是落實《黨組織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前,班子成員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主題與聯系支部、分管部門、掛點單位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28人次。
14.履行監督責任不夠有力。
(1)日常監督針對性不強。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壓實業務監管責任。會同市場經營部就“陽光采購”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2項投標事項執行不夠到位及時提醒督改;督促生產安全部門強化綜合檢查質效,于第三季度推行重點問題“內部通報”制度,對過往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經濟處罰落實的情況開展執行督查;協助綜合辦就基層單位(項目)的印章刻制、領取、使用、管理、清理等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現已完成并針對發現問題采取應對、防控措施;已督促財務部、資金部、審計辦就2021年以來缺漏的財務檢查、內部審計以及審計“零報告”等工作問題進行追補和“回頭看”,現財務、資金、審計部門按計劃推進。二是督促推進監督平臺建設。督促信息中心完善OA、財務、人力、項目管理等信息化平臺,2023年以來,利用信息化平臺完成兩級“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監督共計120余項,跟進加強制度建設合規審查,如《工程預結算管理辦法》《項目前期對接工作規則》等10余項。
(2)監督執紀存在寬松軟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廉政文化建設。堅持開展每季“一警示”、每月“一小課”活動,突出“選題具體化、素材場景化、教育情感化”要求,2023年以來利用國資系統、建筑行業、集團內部等典型案例,聚焦重點領域的“關鍵人、關鍵事”和同業崗位的“身邊人、身邊事”,以“案例視頻、紀法讀屏、工作點評”等方式創新定制紀法教育“特色套餐”,已開展警示教育10余期,取得較好的警示震懾效果。同時,堅持落實“入職、晉職、調職、履職”等廉政談話制度,持續推進以“六個一”為抓手的“清新如一、廉潔筑建”新時代廉潔文化品牌建設,促進“學廉悟廉踐廉”融入黨員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以教育整頓和主題教育為契機,督促紀檢干部增強主動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規范查辦問題的能力,提升自主履職、自查線索、自辦案件的水平,堅持“有訪必接、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和“執紀必正、秉法必公、追責必嚴”原則,2023年以來對所受理問題線索均能做到應查盡查、依紀依法、該嚴則嚴。
15.巡視巡察監督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對上一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將基層組織設置不合理、黨費收繳不規范問題一并列入本次巡察整改清單。二是針對支部設置不合理問題,按照有利于黨員管理和發揮支部職能,已增加設立三明杭蕭鋼構有限公司黨支部、漳州分公司黨支部。三是巡察期間,所屬8個黨支部已對2023年黨員黨費交納核算清單進行復核,黨費核算出現分的情況,按照取整入、不進行舍。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市委巡察反饋涉及福建一建集團問題線索2件(由巡察組向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直接反饋)。截至2024年1月11日,已辦結1件,正在辦理1件。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的整改事項。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針對沙溪河東岸公共自行車道路,積極對接三明市園林中心及其主管部門市城管局,就項目驗收和移交工作洽商推進。二是針對沙溪河西岸公共自行車道路,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變更補辦手續,完善結算送審材料。在2024年4月底之前,完成結算材料送財政審核。就沿線園林綠化及沿線道路及棧橋、相關配套設施的移交接收問題再與三明市園林中心協商溝通。
完成時限:2024年6月30日
(二)關于“信息化管理體系不夠健全”的整改事項。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升級財務人資系統用友NC57至最新版本用友BIP。搭建企業門戶,通過系統集成,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協同辦公系統、財務人資系統單點登錄、消息待辦集成,實現系統之間的數據互聯共享。二是按項目性質分類清理墊付的資金,加快推進資金回收。(1)未實行“聯效聯保”開發項目,集團按照“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群眾受益”的原則,對存量房及車位制定相應營銷方案及促銷措施,推進未售房源銷售,加快資金回籠。(2)2021年底競拍的四個地塊,集團加快推進項目開發進度,通過銷售回籠資金。(3)集團墊資施工的兩個項目已竣工驗收,加快完成與建設單位的工程預結算核審工作,盡快做好工程結算,適時發送律師函追討工程款。(4)南平分公司、福州分公司欠集團資金占用費,從建設單位工程款和安置房回購款中扣回。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31日
(三)關于“經營管理承包責任制存在諸多風險”的整改事項。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發現建陽建發悅城項目實際承包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再次申請執行歸還墊付的本金及利息。二是盡快推進鄭州萬科等3個墊付資金項目結算工作,與顧問律師對接,準備材料對項目實際承包人提起訴訟。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31日
(四)關于“資金管理存在風險”的整改事項。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集團黨委、紀委將積極配合上級工作節奏開展調查核實,并將按上級最終核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處理。二是對白條支付開支問題,責成集團(明盛公司)財務部門依法妥當處置,并擬于2024年3月份前做好補救整改的“清底”工作。
完成時限:2024年6月30日
五、持續鞏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把推進巡察整改落實工作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相結合,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強化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政治責任感,按照省委“三爭”行動要求,凝心聚力,攻堅克難,推動集團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擔當,進一步解決黨建工作責任制不落實、黨組織政治功能弱化、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扎實等問題,將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同向發力、同頻共振。
(三)持續深化巡察整改。堅持分類施策,對已完成整改的事項,將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基本整改完成的事項,將持續跟蹤督辦,確保整改質量;對需長期堅持的事項,將繼續緊盯不放,確保時間進度、整改質量、工作力度始終如一。
(四)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圍繞市委巡察指出問題,緊緊抓住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不斷深化公司改革,著力扎緊制度籠子,加強源頭治理,防止同樣的問題現次發生,推動形成依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強化制度執行,對有制度不執行、執行制度搞變通、打折扣的從嚴問責,使制度機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發揮。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8-8582903;通訊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新市中路182號8幢福建一建集團黨委工作部;電子郵箱:fjyjdqb@163.com。
中共福建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4年3月26日